《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透露了这些重要信息!| 解读

2021-03-22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评价指南》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建立科学评价体系 推动优质均衡发展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答记者问

近日,经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评价指南》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 请问《评价指南》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为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积极推进义务教育评价改革,扭转唯分数、唯升学不良倾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研制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

一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国家制定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国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

二是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迫切需要。进入新时代,我国义务教育已经迈入全面提高质量的新阶段,迫切需要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内在要求。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是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内容。当前,科学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念尚未普遍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科学,评价方式方法还不够有效,单纯以升学率和分数评价学校和学生的倾向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且存在多头评价、重复评价的现象,亟需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指导各地各校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水平,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 请简要介绍一下《评价指南》的研制过程?

教育部2019年就启动了《评价指南》制定工作,主要分为4个阶段。

一是成立研制专班。2019年初,成立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研制专家组,组织相关专家、校长和市县教育局长,系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重点研究分析质量评价的历史演进、理论基础与相关成果,搜集整理1555份中央与地方相关政策文件,并对美、英、俄等11个国家和经合组织等4个国际组织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进行比较分析。

二是深入一线调研。先后赴8个省份对多个县区和学校评价改革典型案例进行实地调研;访谈校长、教师、教研员400余人次,发放问卷2000余份。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评价指南》初稿形成后,召开了10余次不同层面的征求意见座谈会,通过网络征求了200余位教育局长、中小学校长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并征求了中央有关部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分县级人民政府的意见。针对征求意见中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充分吸收采纳,反复修改完善。

2021年2月,经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评价指南》由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

3. 请问《评价指南》起草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评价指南》的基本思路主要是4个方面:

一要体现引领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着力构建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引导地方党委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履行举办义务教育职责;引导学校提高办学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义务教育,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二要体现系统性。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元主体、多个维度、多个环节。《评价指南》从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提出了指标体系。学生发展质量是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学校办学质量是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三者以学生发展为基础,彼此协调、相互衔接,从不同维度对义务教育质量进行评价,构成了系统的评价体系。

三要体现统一性。突出重点内容,聚焦关键指标,明确考查要点,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办好新时代义务教育的质量要求,彰显国家意志。着力整合面向义务教育的各类考核评价项目,减少多头评价,避免重复评价。

四要体现操作性。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完善评价方式,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对评价程序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同时,给各地具体操作留出空间,确保有效实施。

4. 请问《评价指南》提出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评价指南》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引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评价指南》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正确方向。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二是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注重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全面培养,引导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评价内容,突出评价重点,改进评价方法,统筹整合评价,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四是坚持以评促建。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强化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有效发挥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5. 请问《评价指南》评价内容中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的关系是什么?各自重点分别是什么?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三者紧紧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内在统一,构成完整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围绕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5个方面提出了12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履行举办义务教育职责,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针对评价中的问题细化了考查要点,如针对唯分数、唯升学的倾向,提出“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的考查要点;针对教师负担重问题,提出“严格控制面向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减轻校长、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负担”的考查要点。

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围绕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5个方面提出了12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针对评价中的问题细化了考查要点,如针对学生学业负担过重问题,提出“健全作业管理办法,统筹调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严控考试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的考查要点;针对教师职业倦怠、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提出“完善校内教师激励体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精神荣誉激励、专业发展激励、岗位晋升激励、绩效工资激励、关心爱护激励”的考查要点。

学生发展质量评价围绕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提出了12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针对评价中的问题细化了考查要点,如针对少数学生理想信念缺失问题,提出“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立志听党话、跟党走,从小树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志向”的考查要点;针对学生创新精神不足的问题,提出“有好奇心、想象力和求知欲,有信息收集整合、综合分析运用能力,有自主探究、独立思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与能力”的考查要点。

6.请问《评价指南》对评价方式提出了哪些要求?

《评价指南》提出,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工作要注重优化评价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一是注重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关注学生发展、学校办学、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合格程度的同时,关注其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进步程度,科学评判地方党委政府、学校和教师的努力程度。如,提出“县域内学校办学质量总体状况及年度变化情况;县域内学校间办学质量差异状况及年度变化情况”的考查要点。

二是注重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关注县域、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同时,注重差异性和多样性,关注每一所学校和每一名学生,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如,提出“充分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积极参加学校兴趣小组社团活动,有小制作、小发明、小创造等科学兴趣特长”的考查要点。

三是注重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在引导学生、学校和县级党委政府积极开展常态化自我评价和即时改进的同时,构建主体多元、统整优化、责任明晰、组织高效的外部评价工作体系。如,提出“师生、家长、社会等方面对县域内义务教育质量的满意度”“师生、家长、社会等方面对学校办学质量的满意度”的考查要点。

四是注重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建立县域、学校、学生常态化评价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通过实地调查、观察、访谈等方式,了解掌握实际情况,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7.请问如何组织实施?

《评价指南》对组织实施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3个方面: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国家教育督导部门、省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市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县级党委政府、义务教育学校责任分工,实行县(市、区)和校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价、国家抽查监测。同时,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细则。

二是明确评价周期。实现学校、县域质量评价全覆盖,评价周期依据所辖县数、学校数和工作需要,由各地自行确定,原则上每3—5年一轮,并保证在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

三是加强组织保障。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机制。组建高水平、相对稳定的质量评价队伍,培育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

下一步,教育部将指导各地按照《评价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细则,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评价指南》落地见效。

8.请问如何加强评价结果运用?

《评价指南》明确要求,各地要不断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运用的机制,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对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一是运用好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结果。指导教师精准分析学情,因材施教,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将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和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是运用好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全面育人、科学育人,提升办学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将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

三是运用好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引导县级政府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督促政府履职尽责,为办好义务教育提供充分的条件保障和良好的政策环境。将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与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认定等工作挂钩。对质量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评优评先,不能认定为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对履职不到位、落实政策不力、违反有关规定、县域教育教学质量下降且整改不到位的,要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评价指南》的出台将对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各教育主体如何抓好《评价指南》落实工作?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专家。


访谈嘉宾:
董 奇   北京师范大学校长、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主任
刘菊娇   江西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
贾 炜   上海市教委副主任
陈 峰   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志勇   山东省教育厅原巡视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柳海民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宋乃庆   西南大学原常务副校长、西南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王 红   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常务副部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卓玉   山西省教育厅原副厅长


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科学指南


记者:如何认识此次《评价指南》出台的价值和意义?
   
刘菊娇: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改革发展的“牛鼻子”和“指挥棒”,事关教育改革发展方向。教育部等六部门出台《评价指南》,进一步落实落细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用84个具体评价指标将新时代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具象化,为我国义务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了科学指南。
   
王红:高质量的教育发展必须建立在先进的教育理念之上。每一次的教育改革都会提出许多好的教育理念,然而长期以来,由于理念并没有充分融入具有“指挥棒”作用的评价体系中,甚至评价与理念还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对立与冲突,故而再好再先进的理念也只是停留在书面和口头上,各种美好教育的样态只是愿景描述和未来展望,无法落实在行动中和实践中。
   
《评价指南》所蕴含的价值追求和设定的指标体系,充分体现了尊重规律、突出重点、破解难题、客观务实的特点,必将为义务教育发展生态的全面优化奠定坚实基础,让教育呈现美好发展样态的追求有了实现的可能性。
   
贾炜:此次印发的《评价指南》充分体现了三个特点。
   
一是引领性。《评价指南》强调了教育的政治属性,回答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科学质量观,这是质量标准的方向性问题,毋庸置疑,必须坚定。
   
二是系统性。教育评价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元主体、多个维度、多种方式、多个环节、多样态度,达成共识难,形成合力更难。《评价指南》架构了科学的质量评价整体框架,以基层生动的实践为基础,充分考虑了相关各方的关切,明确了质量评价的主体责任,找准了发力点、突破口,划出了评价的红线和底线,形成相互衔接、彼此协调的系统认知和责任体系,为整体推进评价改革提供了指引。
   
三是过程性。质量评价不等同于结果评价,而是通过强化过程质量来确保结果质量。教育的价值恰恰体现在过程中而非仅看结果。长期以来,社会上对教育功利的评价弱化了对教育过程质量的追求,刷题、应试、抢跑等教育乱象此起彼伏,短时间难以明显改观。《评价指南》的指标设计从考查教育教学管理过程出发,规制了各类行为,明确了倡导什么、反对什么,让政府、学校、教师有抓手,有可检验的标准。


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的科学指引


记者:《评价指南》明确,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如何认识这三个层面及其之间的关系?
   
董奇:《评价指南》覆盖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构成了完整统一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第一,学生发展质量是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核心。教育质量最终体现在培养对象的质量上,各层面的教育质量评价都需要彰显和促进学生发展质量的提升。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均围绕学生发展质量这一核心内容,突出考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情况。
   
第二,三个层面的质量评价层层嵌套,学生发展质量是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学校办学质量是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各层面的质量评价又各有侧重。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旨在明确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导向和具体内容;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旨在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旨在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履行举办义务教育职责,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第三,《评价指南》首次提出了评价县级党委政府履行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职责的内容与方式,旨在通过评价营造良好的义务教育生态。突出强调抓好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现实迫切性。
   
陈峰: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存在“唯分数、唯升学”倾向,既有教育系统内部不遵守教育规律、不落实教学常规的因素,也有少数地方党委政府片面教育政绩观、质量观的原因,还有社会上“唯学历、唯文凭”用人导向的影响。教育评价改革,实际上是一场教育科学与社会功利的较量,是教育内部实践与外部要求的博弈。要充分发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对地方党委政府的考核评价,努力减少和防止片面教育政绩观对教育评价、教育实践的影响或干扰。
   
《评价指南》紧紧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从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设置了具体的评价指标和考查要点,全面打破了单一的“结果评价”模式,充分体现了教育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张卓玉:良好教育生态的创建及维护,要稳稳抓牢政府责任、注重减轻学校负担和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首先,县级党委政府是“良好教育生态”的第一责任人。《评价指南》明确指出,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不举办重点学校。重点突出县级党委的主要职责,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强调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进一步引导地方党委政府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认真履行教育职责,落实领导责任。
   
其次,《评价指南》对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控制面向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减轻校长、教师非教育教学的任务负担。地方党委政府应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要求,规范学校办学,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减轻校长、教师非教育教学的任务负担。同时,要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作业总量,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和社会竞赛活动。加强校内管理与校外规范综合管控,切实减轻学生的校内外负担。


学校办学质量提升的行动依据


记者:《评价指南》特别强调,要不断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对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如何用好评价结果?
   
张志勇:评价本身不是目的,充分应用评价结果才能积极发挥出教育质量评价对教育政策调整、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考试招生体制改革、社会舆论引领等多方面的功能和价值。
   
用好评价结果是一项系统工程,可基于下面五个步骤构建本地评价结果应用的可行路径和有效模式。
   
第一,建立基于结果应用导向的评价工作模式。第二,要构建和完善评价结果解读机制,摸清现状、抓住真问题。第三,通过体制机制建设保障监测结果应用,不断完善监测制度确保监测与应用工作的顺畅。第四,打造骨干监测队伍保障监测结果应用。第五,把监测结果应用情况纳入对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体系。
   
在评价结果的运用中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是要将评价结果用于实际工作改进中,避免将评价流于形式或将评价结果束之高阁。二是要有专业力量对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和解读,防止对数据结果的误读和误解,避免忽视对数据背后意义的探索。三是正确使用评价结果,避免利用评价结果对学生、学校、区县进行排名排队。四是综合、全面认识评价结果,而不是只关注某一方面的结果。五是加强评价结果运用的制度建设,要建立监督机制、信息公开机制、评价结果使用的二次评估制度等,确保评价结果得到充分应用。
   
柳海民:《评价指南》既是评价学校办学质量的标准指引,也是指向学校持续变革的行动依据。学校应依据评价结果,清晰认识自身发展现状,研究转化成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行动方案。
   
一是系统设计,注重全面改进,做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改进。二是重点突破,坚持科学改革,既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优势,办出特色,也需要及时发现学校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不掩饰缺点,不回避问题,科学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三是多方参与,促进协同育人,将学生、教师、家长、社区成员等学校教育的利益相关方,广泛地吸引到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和改革发展行动中。


推动《评价指南》尽快落实见效


记者:教育评价改革,关键在落实。下一步,各级政府、学校和教师应如何做好《评价指南》落实工作?
   
王红:积极推动《评价指南》尽快落地见效,重点是要做到四点。
   
一要有认清形势与挑战自我的勇气。评价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领域,它所带来的是全面、全局性的变化和挑战,需要全社会全系统密切配合、积极行动,需要我们认清形势,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做好充足的舆论宣传,突破长期以来的心理舒适区,敢破敢立,扎实推进。
   
二要有领会标准与细化落实的指引。《评价指南》内涵非常丰富,落实执行《评价指南》应建立在深入领会标准所蕴含的深层含义基础之上,领悟其中的理念和价值导向,对照标准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细化落实的指引和方案,扎实做到方向正确、指引细致。
   
三要有坚持方向与举措创新的智慧。落实《评价指南》的要求需要在坚持原则和方向以及坚守底线和红线的前提下有所创新,既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评价指南》的精神,又要结合各地情况采取不同的举措和做法,形成高质量统一要求下各有特色的评价格局。
   
四要有完善治理与优化生态的格局。教育评价的关注点虽然是多方面的,尤其是对评价技术路线的优化,但其最重要的功能和着力点却并非提供教育评价的技术路线,更重要的是通过评价改革达到完善治理从而优化生态的目的。教育生态的优化是关系到教育健康发展的关键,良好教育生态既能保持适度的压力,更能释放教育的活力;既能抵御外界干扰,又不排斥社会参与;既要保持综合统一品质,又能鼓励特色个性发展;既要鼓励敢于开拓创新,又能保障安静教书育人。为此,政府、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找准定位,抓住教育评价中的关键点和根本点,以《评价指南》落实为契机,健全体系完善机制,优化生态,释放活力,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最坚实的基础,让义务教育发展呈现出最美好的样态。
   
柳海民:中小学校要认真学习《评价指南》,做到学懂弄通,让每一名学校管理者和教师都能形成用《评价指南》推动工作的意识,要明确新时代好学校和好学生的价值导向,要理解三个层面质量评价的内在逻辑,要悟透各个考查要点的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其中,《评价指南》中的考查要点,有的是重申与强调的“规定动作”,有的是优化与调整的倡导性内容,有的是不能触碰的“负面清单”,学校在学习《评价指南》时需要切实理解每个考查要点的出发点,辩证施策。
   
同时,学校可以依据《评价指南》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常态化自评工作机制,并制定可操作的实施细则。二是改进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组织做好面向全体学生的发展质量评价,并注重差异,关注每一名学生的个性发展。三是将《评价指南》中的考查要点转化为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对标自评诊断。需要注意的是,学校不能因个人好恶、实施难度而对《评价指南》的考查要点“做减法”,须落实完整的指标体系。
   
宋乃庆:广大教师应该对标《评价指南》中对教师的要求,在日常教育教学中不断提高自身素养。
   
《评价指南》从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方面评价学生发展质量。广大教师也应当根据这五方面重点内容,精准分析学情,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一方面,要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另一方面,要注重学思结合,将学生发展所需培养的良好品质和关键能力融入到日常教育教学中,创新课堂教学方式,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创新能力。

此外,教师作为家校合作的主力军,应提升家校协同育人的能力,积极向家长宣传《评价指南》的重要精神和内容,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为孩子的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